高尔夫球杆局外者是指比洞赛中与比赛无关者
,在比杆赛中不属于比赛者一方者,包括裁判员、记分员、观察员及观察球童。风和水都不是局外者。
携带品是指球员或为球员使用、穿着或携带的所有物品,但在正在打球之洞使用的球及用来标示球的位置或标示应抛球区域范围的小物品如硬币或球座等除外。携带品中包括机动或非机动高尔夫球车。如果该球车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球员共用,在发生与球有关的问题时,该球车及车上的所有物品均被视为球的所有者的携带品,但若另一共用球车的球员正在移动球车,此时,球车及其中所有物品被视为是正在移动球车之球员的携带品。
注:当在一洞正在使用高尔夫球杆拿起且未被放回原处成为使用中球时,该球是携带品。
19-1.被局外者变向或停止
如果运动中的球意外地被任何局外者改变方向或停止,则为球因局外者变向或停止,球员并不受处罚,应在球的现状态下打球,除非:
a.在球洞区以外的地点进行击球之后,如果运动中的球停留在任何运动中的或有生命的局外者之中或上面,球员应在尽量接近球静止在局外者之中或上面时局外者所在位置处,在球洞区通道或障碍区内抛球,在球洞区上放置球,
b.在球洞区上击球后,运动中的球因除蠕高尔夫球杆虫或昆虫以外的任何运动中的或有生命的局外者变向或停止、或停留在其中或上面,该次击球应被取消,球应被重新放置回原处并重新击球。 如果球不能立即收回时,可以以另外的球替换。
(球员的球因另一球变向或停止-见规则19-5。)
注:如果裁判员或委员会判定球员的球被局外者故意变向或停止,则规则1-4适用于球员。如果局外者是同伴比赛者或其球童,规则1-2适用于同伴比赛者。
19-2.被球员、伙伴、球童或携带品变向或停止
a.比洞赛高尔夫球杆
如果球员的球意外地因他自己、其伙伴或他们之中任何一人的球童或携带品变向或停止,则他在该洞负。
b.比杆赛
如果比赛者的球意外地因他自己、其伙伴或他们之中任何一人的球童或携带品变向或停止,则该比赛者应受到加罚两杆的处罚。他应在球的现状态下打球,除非球停留在比赛者、其伙伴或他们之中任何一人的球童的衣服或携带品之中或上面,在此情况下,球员应在尽量接近球停留在物体之中或上面时物体的所在处,在球洞区通道或障碍区内抛球,在球洞区上放置球。
例外:抛球-见规则20-2a。
(球被球员、伙伴或球童故意变向或停止-见规则1-2。)
19-3.比洞赛中被对手、球童或携带品变向或停止
如果球员的球意外地因对手、其球童或携带品变向或停止,并不受罚。球员可以在球的现状态下打球,或在任何一方进行下一次击球之前取消该次击球,在尽量接近最后打初始球的地点打球而不受罚(见规则20-5)。
如果球停留在对手或其球童的衣服或携带品之中或上面,球员应在尽量接近球停留在物体之中或上面时物体所在的地点,在球洞区通道或障碍区内抛球,在球洞区上放置球。
例外:碰击到正在照管旗杆的人的球-见规则17-3b。
(被对手或球童故意变向或停止的球-见规则1-2。)
19-4.比杆赛中被同伴比赛者、球童或携带品变向或停止
见有关球因局外者变向的规则19-1。
19-5.被其它球变向或停止
a.被静止的球
如果球员击球之后,正在运动中的球被另一静止的使用中球变向或停止,球员应在球的现状态下打球。在比洞赛中,不受处罚。在比杆赛中,不受处罚,但如果球员击球之前两个球都位于球洞区上,则该球员要受到加罚两杆的处罚。
b.被运动中的球
如果球员击球之后,正在运动中的球被另一击球后正在运动中高尔夫球杆的球变向或停止,球员应在球的现状态下打球,并不受处罚,但是如果他违反了规则16-1f,他应受到违反该规则的处罚。
例外:球员在球洞区上击球后球在运动中而另一运动中的球是局外者-见规则19-1b。
违反规则的处罚:比洞赛-该洞负;比杆赛-加罚两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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